银保监会对7家金融机构 合计处罚近2亿元


银保监会日前批量开出21张罚单,对7家金融机构累计处罚1.995亿元。这7家机构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1.995亿元罚款中排在前四的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470万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690万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50万元、国家开发银行4880万元。同时,按照机构与相关责任人“双罚”的原则,银保监会还对14名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和5万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从被罚的案由看,贷款业务、不良资产违规转让、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是违规和受罚的重灾区。例如,针对工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他行信贷资产收益权或非标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5470万元。邮储银行部分分行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550万元;同时,对两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和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业内人士分析,理财业务、同业业务是2017年“三三四十”整治活动以来监管部门处罚的重点领域,此次多家银行再次因此被罚,表明对理财业务、同业业务的监管并未放松。此外,对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等行为进行处罚,也是为了更好地落实资管新规要求。

此外,多家被罚机构系母公司和子公司双双被罚。例如,针对国家开发银行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880万元;针对其附属机构国银租赁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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