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教学并非必须,强制购买更悖教育公平


据澎湃新闻报道,浙江嘉兴多所学校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品牌的平板电脑,违规收取教辅软件服务费,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依据分班;该市2.2万余名初中生参加“平板教学”,以人均支付费用5000元估算,花费超过1亿元,其中平板电脑硬件花费近7000万元。近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公布了上述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互联网+”时代,教育信息化建设是大势所趋,但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各地屡屡曝出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成为其中的不和谐音。

嘉兴多所学校以“平板教学”为由进行分班,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加重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有悖于义务教育的平等原则。如果学校筹措资金将平板电脑等教具分给学生,即便引发争议,也属教学理念有分歧,尚可见仁见智,但事实上学校并没有这样的条件。

事情曝光后,嘉兴有关方面对照问题逐项剖析整改,共清退平板电脑费用等7134.53万元,实现了应退尽退。事情暂告一段落,但反思不能就此停息。

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采购要合乎规范,不能以“自愿”为名行强制之实。而学校是否真的需要进行“平板教学”,本身也值得商榷。

教育信息化建设是一种趋势,并不意味着要放弃原则进行跟随。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必须定位于辅佐服务教学的角色,各校需因地因时因人而宜。也就是说,真正有助于教学的,应该尽可能紧跟潮流,否则便应斟酌执行。举例来说,当年多媒体教学令人目不暇接,喧宾夺主,但后来,它还是回归到了辅助教学的本位,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实际需要选择用或不用。

同样道理,现在推进“平板教学”并非必须,其合理性还在验证之中。从实际来看,平板电脑很大程度上只是起了取代课本和板书的作用,如果需要向学生呈现相关图片和视频,原有的多媒体辅助教学也已足够。

更何况,让学生尽可能减少接触电子产品,是保护学生视力的一项重要原则。

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制度不能缺位。首先是严格审批前置管理,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开设,同时合理控制开设规模,严格开设年级;严禁让服务供应商进校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严禁泄露学生信息。另外,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平板教学的研究,建立健全平板教学制度,尽量扬长避短,让平板教学科学适宜、切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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