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养老服务业 新一轮支持政策蓄势待发
作为补短板、惠民生的重要领域,我国养老服务业正迎来新一轮政策力挺。“十四五”规划纲要、政府工作报告均作出相关部署。《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近日,有关部委围绕发展养老服务业展开密集调研和部署,多地加紧谋划出台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更多扶持举措将出。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在近五年试点中取得初步成效,有望加速铺开。
数据显示,我国超过60岁的老龄人口已达2.6亿多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潜力巨大。“十四五”规划纲要将“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单设一章节,提出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支撑。”民政部部长李纪恒日前表示,未来将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让所有老年人能够享有“身边、床边、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多样化水平;优化机构养老,优先发展护理型床位,加强医养康养相结合,尽可能满足老年人最迫切的失能照护刚需。
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部署。记者了解到,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专题会议日前召开,强调要探索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更加清晰地界定基本养老服务的具体项目和内容。要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增强制度之间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衔接配套。要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强化政策和资源支持。
多地也围绕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快谋划出台新一轮支持举措。3月22日,《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出炉。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孟强介绍,今年山东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力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提请省政府发布“十四五”山东省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出台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意见。
自3月20日起,《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正式施行,内容涵盖居家、社区、机构等各类养老服务形态,并将建立长期护理险保障机制、深化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等纳入其中。
值得一提的是,推动社保“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加快在全国加速铺开,成为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发力点。“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医保局、财政部此前发布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
所谓长期护理保险,是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之外,专门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的重度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的一种社会保险,又被称为社保“第六险”。2016年起,上海市、重庆市等15个城市先行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