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补齐婴幼儿照护服务短板


婴幼儿的照护服务不仅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既是满足消费升级换代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生活服务业供给水平、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重要动力

作为一个家有小宝的宝妈,笔者格外关注各种托幼机构的信息。近日加入了一个线上早教宝妈群,看到了不少地方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好消息。一位福建平潭的朋友在群里发了几张正在装修的托幼机构照片,说家门口终于有了婴幼儿照护机构,孩子出生几个月就接收,普惠性质收费也不高。各地宝妈纷纷加入讨论,一位上海的二胎妈妈说:“二宝6个月,已经带着一起上班了,公司提供福利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还有一位北京的孩子妈妈许愿:“希望我家附近的幼儿园早点开设3岁以下的托班。”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幼有所育”的问题,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近年来,我国家庭育幼压力增加,百姓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取得不少突破。一些有条件的幼儿园已经开设3岁以下的托班;有的公司在工作场所提供福利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开始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场。

婴幼儿的照护服务不仅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同时也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随着百姓腰包越来越鼓,居民消费结构开始由物质型消费为主向服务型消费为主转型。其中,婴幼儿的照护是很多家庭购买服务消费的重要内容。据国家发改委测算,预计“十四五”时期托育方面还需要新增托位450万个,带动投资和消费规模均超过千亿元。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既是满足消费升级换代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生活服务业供给水平、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重要动力。

然而,必须看到当前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总体水平仍有待提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去年启动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实证研究项目,调查显示,我国3岁以下托育服务还面临供给严重不足等问题。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发展的政策体系。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当前要加快从供给侧入手,抓好各项促进政策的落实。

首先,尽快补齐供给不足的短板,鼓励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通过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针对婴幼儿照护领域的突出矛盾,深化托育机构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用地难、用工难、融资难、营利难”等问题。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等。

其次,着力补齐质量不优的短板,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目前,一些私立托育机构师资比较薄弱,有的老师并不具备专业资质,人员流动性也比较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要加强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应承担监管责任。有关部门也应加快研究制定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要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一些无资质托育机构,应积极引导其完善资质,编入“正规军”,纳入监管,进而增加优质供给。

此外,还要千方百计补齐普惠不足的短板,进一步减轻家庭育幼负担。在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过程中,应尽量增加托育机构中的普惠托位的供给,让普惠托育服务惠及更多家庭。

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有利于解决家庭育儿难题,更能带动就业、刺激消费,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期盼百姓身边便利的、优质的、普惠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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