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确定文旅消费试点城市


本报讯(记者 邱丹晨)日前,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浙江确定并发布新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此次入选的试点城市包括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衢州市5个设区市和余杭区、桐乡市、安吉县等18个县(市、区)。

据介绍,此次试点城市的评选旨在着力培育一批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示范项目、示范产品和一批拥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的文化和旅游放心消费品牌,大力推动文化和旅游各领域、多方位、全产业链深度融合,不断壮大文化和旅游产业综合实力。

本次试点为期两年,试点工作成绩突出的城市可优先申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同时也将优先享受相关平台认定、项目申报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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