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背后:“依法带娃”,怎么带?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案,原告是被告的前夫。因为孩子长时间单独与保姆居住,作为监护人的母亲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生效后全国第一例《家庭教育令》。
这起案件究竟是怎么回事?透过刚刚落地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我们又该关注和探讨哪些问题?
长沙发出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
“我会给她更多的爱,更加无微不至。”听到裁定结果的陈女士从法官手中接过了《家庭教育令》。这背后究竟是怎样的一起案件?把孩子丢给保姆带,为什么失责还违法?一起了解↓↓
如何理解“令”字的含义和作用?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法院院长 周丹:《家庭教育令》是由人民法院发出的带有强制力的司法令状,是一种命令。我想《家庭教育令》有3个职能。①规范职能。相关义务人没有履行相关的义务,那么教育令会告诉该怎么做,要怎么做,起到规范作用;②警示性作用。如果义务人并没有按照《家庭教育令》相关规定去做、去履行,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可能会受到训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如果构成犯罪,甚至会追究刑事责任;③宣示职能。除开案件当事人以外,把《家庭教育令》通过媒体形式公之于众,也让全国的父母监护人都知道这份《家庭教育令》到底规定了什么,从而把《家庭教育令》当成一面镜子,都可以照一照,自己的行为是否和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有一样的行为,是否需要进一步按照《家庭教育令》进行改正。
家长因何会收到《家庭教育令》?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法院院长 周丹:父母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的种种表现形式,是我们发出《家庭教育令》的一个重要参考,但是我更想提及的是对孩子身心造成的影响。拿本案来说,这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的法官和小孩的全托老师、学校老师都进行过相关沟通,法官也面对面和小朋友进行过面谈,给我们的第一印象就是,小学三年级的孩子还不到9岁,但在她身上体现的叛逆性,可能比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少年少女的叛逆性还强。从这一点上来看,我们觉得可能父母的这种行为,已经对小孩的身心健康、性格养成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造成了非常不利的负面影响,所以我们考虑发出这份《家庭教育令》。
此案中当事父亲错在何处?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法院院长 周丹:此案中,母亲没有履行职责,父亲也不是一位合格的父亲。我们说“养育”,其实是两方面,一是“养”,二是“育”。“养”是给孩子最基本的温饱条件,“育”则是针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性格养成去尽心抚育。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孩子父亲的居住地和小孩现在的居住地距离很近,但是孩子一直交给保姆或者说长时间交给保姆,孩子父亲一个星期甚至两个星期才去看一次。我想此案件中的父亲,也应该对照《家庭教育令》相关内容,自己反思一下是否承担了一位父亲应该尽的义务。
如何看待长沙发出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
中国社会科学大学社会学院少年儿童研究中心的主任 童小军:首先是很高兴。因为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出台,都是针对现实当中存在的问题,希望通过颁布实施去为解决问题提供方案。这次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的颁布,实际上就是给大家做了一个示范,也就是说家庭教育当中出现了一些什么样的问题,我们的法律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形式又是什么样?我们说,法律只有落实和得到执行,它才能够显示出威严或作用。
这个家庭教育令的颁布,也带来了更多期待。实际上除了法律的指令,我觉得对于家长家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也可以提前干预。这个案件中的家庭,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妈妈经历了离婚、搬家、再婚等很多事情,孩子在这个过程中,也看到了父母生活的挣扎,然后又跟着妈妈再婚,后来独自跟保姆生活在一起。如果这个过程中,有些工作能够前移,给予这位妈妈和孩子关心和支持,如果前期这个家庭的挑战和问题解决得比较好,以更温和、更私密的方式进行有效干预,不让问题走到法律这最后一步,是更让人期待的一种结果。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一部建议性法律 还是有着锋利的“牙齿”?
中国社会科学大学社会学院少年儿童研究中心主任 童小军:我觉得两者都有,更多的应该是前者。家庭教育这件事情,更多时候有家庭自主性,也就是说每个家庭中,父母都有自己的个性和育儿习惯,不管是哪种形式,只要有利于孩子成长都是好的,我们也应该尊重每一个家庭自己育儿的独特性。同时,我们也可以做假设,如果所有的家庭理论上都是因为父母彼此相爱,有了孩子,对孩子天然的喜欢和爱护,但是家长不见得知道怎样去教育孩子,那么《家庭教育促进法》就能够给家长和家庭提供更多的关心、关爱和指导。而所谓的“牙齿”就是当家长有意无意出现了伤害孩子的情形,国家是有权利、有责任去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