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以制度创新打造开放“新沿海”


没有制度创新的“高地”,就没有高水平开放的“新沿海”。作为一个内陆省份,湖北要增强对外开放功能,就必须在制度创新上不断取得新突破、形成新经验。

2017年挂牌以来,湖北自贸区“结”出累累硕果:26项制度创新成果经国务院等批准在全国推广,253项成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在全省推广,打造高水平内陆“新沿海”。

自贸区是制度创新的新赛道,是改革发展的试验田,也是制度创新的新高地。创新成果评选有四把“重要尺子”:创新性、时效性、风险性、操作性。每周“出炉”一项创新的速度、创新瞄准靶心的精度,是湖北自贸区推进制度创新的力度,也意味着其制度创新影响力和改革发展成果不断站上新的高度。

当下,“构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内陆‘新沿海’”是湖北的目标所在,“新沿海”的构建与打造是湖北经济腾飞的重要契机,也是湖北实现高水平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会给湖北带来无限的可能。瞄准“新沿海”,就要寻求“新突破”。这意味着,无论是湖北自贸区“孵化”出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还是自贸区进行制度创新的经验,都应该走出自贸区,发挥更广泛、更深层的作用。湖北要依托制度创新,多点发力、全面出击,扛起新时代不断改革发展的重任。

没有制度创新的“高地”,就没有高水平开放的“新沿海”。作为一个内陆省份,湖北要增强对外开放功能,就必须在制度创新上不断取得新突破、形成新经验。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到“人才注册及动态积分制”,对于创新而言,开放带来的不仅是资本和技术,还有最宝贵的资源:人才。制度创新不是坐着就能等来的,不是走着走着就会“从天而降”的,这是一条攻坚克难之路,既要有改革刀刃向内的坚定决心,也要有迎难而上寻突破的勇气。制度创新,不是不动脑子、不切实际的借鉴,也不是像嗷嗷待哺的小鸟那样,等待政策和资金的“投喂”,而是要找准创新的方向、找对发展的路子,敢于摸着石头过河,做“创造者”“探索者”“开拓者”。立足实际、大胆探索,以制度创新集聚要素、扩大规模、提升能级,才能为湖北构建全域开放格局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打造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内陆“新沿海”,开放是不变的主题,制度创新是关键的抓手。制度创新之于打造内陆“新沿海”,是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赋能。以开放倒逼改革,由量变引发质变,以制度创新打通每条赛道,做强做实自贸区、综保区、保税物流中心等重要功能性开放平台,湖北的开放之门才会越来越开,开放程度才会越来越高,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实现新的飞跃。(湖北日报评论员 余姝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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