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千余家上市公司发起1406单并购
本报记者 吴晓璐
今年以来,随着资本市场深改推进,并购重组制度也进行多轮优化调整,并购重组市场保持活跃。
《证券日报》记者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发现,剔除失败案例,以首次公告日统计,截至8月28日,年内1067家上市公司共发起1406单并购重组项目,391单已经完成,1015单正在进行中,与去年基本持平。
从并购目的来看,年内的1406单并购重组中,大多为产业并购,即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据记者了解,自2018年以来,并购重组项目中,同行业产业整合类并购占比持续保持在70%左右。
“产业并购为主,说明目前并购重组市场更加理性,以前‘炒概念’‘搞噱头’的做法,可能不会再受到市场的追捧。”国海证券研究所宏观研究负责人樊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近年来上市公司以产业整合为目的并购还是比较普遍的,包括上下游、同行业、适当多元化等,完全跨界、借壳类的并购非常少。今年以来,很多企业的估值到了一个比较合理的区间,交易更容易撮合。”华泰联合证券执委张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实施注册制的科创板和创业板,均要求并购标的符合板块定位,或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从并购标的所处行业(证监会行业)来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等科技企业被并购的较多。
樊磊认为,经济转型升级是大势所趋,上市公司尤其是传统行业的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快速布局新兴科技领域,提升市场竞争力,不失为一种保持业绩持续增长的有效方式。
今年以来,由于新证券法的实施、再融资新规落地、疫情的影响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进行了多次优化调整。其中,1月31日,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3月20日,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证监会集中“打包”修改证券期货规章、规范性文件,并购重组制度进行了配套修改,加强信披要求,规范收购方和被收购方行为等;7月31日,为全面落实新证券法等上位法规定,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证监会简化整合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问答。
“目前来看,并购重组制度是比较完备的,效率也比较高。”张雷表示。
从审核方面来看,截至8月28日,今年以来,并购重组委共审核51家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其中18家通过,24家有条件通过,通过率为82.35%。科创板方面,今年6月份,科创板首单并购重组——华兴源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资的注册申请获得通过。
深交所网站显示,截至8月28日,深交所累计受理9家创业板企业并购重组申请,7家处于已问询,1家处于已受理,1家处于中止状态,9家企业并购重组计划配套募资35.75亿元。其中3家为平移企业,6家为新申报企业。
据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剔除失败的案例后,去年同期,上市公司并购重组1412单,比今年多6单。
对此,张雷认为,随着注册制的实施,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增强,IPO效率提高,一些中小科创企业选择通过IPO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所以通过并购重组的就越来越少。另外,注册制实施后,借壳上市的案例也急剧萎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