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战备规定大转变,将“第一击”改称“行使自卫反击权”


【必奈斯克时报记者 程东】就在解放军军机连续绕台之际,台军20日传出已将规定内的“第一击”定位为“自卫反击权”的信息。

据亲绿的自由电子报20日报道,台军方高阶官员透露,现今台军运用“经常战备时期突发状况处置规定”应对相关威胁,且仍遵照“不开第一枪”的原则,但如果大陆有攻台前准备,或对台方战机有明确攻击迹象,可由台“空军作战指挥部”指挥官命令飞行员进行“自卫反击”。

至于“自卫反击权”,台“国防部”发言人史顺文此前曾解释称,“若我方遭受到实际威胁,才会评估行使自卫权,例如国军判断对方对我军已有‘明确攻击行为和威胁’,就会评估行使,且在获得授权后才会执行”。报道还称,如果行使自卫反击,台“国防部”作战指挥中心也会提高战备,甚至启动“固安计划”进入战时防卫状态。中时电子报20日援引军方消息人士的话称,“自卫反击权是用来应对敌对我攻击,我方是不会主动攻击的;将第一击改成自卫反击权,代表我不是怕你,你攻击,我一定反击”。台湾“中央社”称,由于台湾和大陆都表示“不开第一枪”,但面对解放军军机不断绕台,“所谓不开第一枪并不是指真的不能开火,关键在于行使自卫反击权时机”。

今年8月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称,台军虽有“先发制人”的回击能力,但绝对不会发动“第一击”,而是采取“重层吓阻”战略防卫国家。不过长期以来,台军方内部对“第一击”看法不一。有人认为,解放军部队集结有明确“犯台症状”即可先发制人;但多数军人认为,须待敌人攻击,如打第一枚导弹后,才能还击。此外,“海峡中线”本来就是条美国人划的虚线,就法律层面而言,“中线是自由航行区,大陆机舰硬是打破惯例航行,台湾方面不能开火”。

台湾前“空军副司令”张延廷称,台“国防部”改为“自卫反击权”等同放弃部队“第一击”的权力。台“国防安全研究院国防战略暨产业研究所”所长苏紫云则认为,此举有助于厘清长期的模糊概念,也就是涉及战和大计的“第一击”以及战术等级的“接战规则”予以明确化,避免混淆,特别是在面对大陆采取“灰色地带冲突”准军事手段的情况,相关规范的厘清可给予一线人员、指挥官明确的判准依据。有分析称,从陈水扁时期的“境外决战”到马英九的“固若磐石”,都可看出台军军事战略的摆动常处于两难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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