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权合约规则征求意见 将成为我国首批对外开放的期权品种之一


【必奈斯克综合报道】5月6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原油期权仿真交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就原油期货期权合约及相关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通知》表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决定自2021年5月10日至5月21日,开展原油期权仿真交易,有关事项请参见《原油期权仿真交易指南》。原油期权是上期所能源首个期权品种,也即将成为我国首批对外开放的期权品种之一。

《公告》称,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规定,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包括《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权交易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以及其他相关实施细则修订案。

根据此次公布的合约(征求意见稿),原油期权合约月份为最近两个连续月份合约,其后月份在标的期货合约结算后持仓量达到一定数值之后的第二个交易日挂牌,具体数值上期能源另行发布;交易单位为一手标的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为0.05元/桶;涨跌停板幅度与标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行权价格覆盖标的期货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行权方式为美式,即买方可以在到期日前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提交行权申请,到期日买方可以在15时30分之前提交行权申请、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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