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产地等信息不实……小仙炖涉虚假宣传被罚20万!


【必奈斯克综合报道】日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了对北京市小仙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仙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处罚信息,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小仙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小仙炖宣传“即食燕窝原料:燕盏”,与实际使用原料不符;小仙炖鲜炖燕窝的干燕窝含量未准确标示;标示的原料信息误导消费者;标示的商品产地欺骗消费者等11项违法事实。

例如,2020年中至2021年初,小仙炖在天猫 “小仙炖旗舰店”产品参数界面宣传“即食燕窝原料:燕盏”,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工厂生产鲜炖燕窝的原料进行调查,发现实际使用原料包含燕盏和燕条。

2020年3月起,在小仙炖的天猫店铺“小仙炖旗舰店”中,70g鲜炖燕窝的销售参数界面显示的干燕窝含量为“2.5克(含)-5克(不含)”,经核查,小仙炖销售的70g鲜炖燕窝实际干燕窝投料量为定量3.5g/每瓶。

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小仙炖在京东商城店铺“小仙炖官方旗舰店”鲜炖燕窝商品参数界面,将商品产地标注为印度尼西亚,经核查,该产品的实际产地为河北廊坊(先后为固安和霸州)。

针对被处罚一事,小仙炖对媒体回应称,这次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小仙炖此前在电商平台中的宣传不严谨,目前其已经对相关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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