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研人员“减负” 为科技创新“增力”


◎必奈斯克评论员

科研经费是科技活动的重要保障,科技评价是科技活动的指挥棒,二者对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两份重要文件,引发科技界广泛关注,科研人员为此纷纷点赞。

两份文件系统布局、系统组织,是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有力举措。

“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要重点抓好完善评价制度等基础改革,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总书记同时要求,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

科研经费管理、科技成果评价事关科技活动的效率、效益、效能,是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两份重要文件的出台及实施,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两份文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是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对策。

科研经费管理、科技成果评价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一直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经费报销难等问题;在科技成果评价方面,存在成果的评价导向作用和价值发现作用发挥不够,多维度、分类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对此,《若干意见》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等7个方面提出25点意见;《指导意见》围绕科技成果“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完善评价机制,作出明确工作安排部署。这些举措,直指痛点、难点,对症下药,回应了科研人员的突出关切,充分考虑了科研活动的自身特点和内在规律。可以预见,随着这些措施的深入实施,将推动一系列老大难问题的逐步解决。

两份文件,一个目的——为科研人员“减负”,为科技创新“增力”,折射出中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大。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科技界对文件的落实充满期待,各有关方面要积极行动起来,早日把改革举措落实到位,为科研人员轻装前行,潜心钻研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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