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卷组长教作文”为何惹争议
评论员观察
近期,一篇满分作文引发网友热议,该省作文阅卷大组组长随之受到关注。有网友指出,这位一连干了20年的作文阅卷组长,曾主编相关内容的教辅书,且多次举办作文教学讲座,开通付费课程。网友质疑其“既当阅卷组长,又出书授课”恐有不妥,有“以权谋私”之嫌。
作文阅卷组长教作文,这样的操作算不算违规、算不算“以权谋私”,恐怕只有相关部门核实之后才能有定论。毕竟,阅卷者几乎不可能泄露高考试题,且解读阅卷标准属于服务考生,由阅卷组组长担任主编,出版有关作文指导书籍,未必违反规定。而且阅卷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是统筹整体的阅卷工作,并在阅卷出现偏差、分歧时做出裁决,并无法直接操控每一份考卷的评分,将“阅卷组长教作文”比喻为“裁判员当教练”,有些言过其实。
应该看到,除了阅卷组组长身份外,阅卷者更重要的角色是老师。能够成为某一科目阅卷组组长,其必然功力过硬,在这一领域有较高建树。从现有公开规定来看,目前并无明确“阅卷者不得参与相关培训”的条文,那某种程度上,该阅卷组长出书授课亦是育人之举,似无可厚非。
关键是,就算这位阅卷组长没有干预考试公平的意愿,但以“担任阅卷组组长20年”这样的身份履历作为卖点,无疑能够为其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对于考生而言,只要存在提高分数的回报可能,百十元的投入不值一提,相当划算。堂堂阅卷组长,推出这样的课程和书籍必然会有很多人买单,相信他在打出头衔宣传时,不可能不清楚其中牵涉的利害。因此,就算从相关规定来看,其行为或许称不上“以权谋私”,但难免有瓜田李下之嫌。
评卷阅卷,事关考试公平、教育公平,绝非小事。对于学子们而言,考试是对其学习成果的检验和考核,公平与否关乎其长期发展,一场考试可能会对其人生方向选择带来重大影响。古有欧阳修为避嫌,误判苏轼第二名的传说;今有部分地区为确保评卷公平公正,规定高三教师“避嫌”不得担任高考评卷教师的要求,如此种种,都足以说明,在确保考试公平的问题上,再怎么谨慎都不为过。
总的来说,无论此次“阅卷组长教作文”的争论最后如何平息,我们都应该看到其中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当下的招生考试程序设计还有瑕疵。为何一个阅卷组组长一当就是20年?是否存在审美固化、评判标准单一的可能?考试公布高分答卷是否合乎程序规范?面对质疑,相关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向公众答疑解惑,引导公众进行理性思考和讨论,方能进一步增进共识,厘清其中的伦理规范。
(许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