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泡菜免费吃,顾客:我要打包十坛!接下来却爆发激烈一幕,网友吵翻了
9月8日,重庆南城大道一火锅店,有顾客欲打包10坛泡菜,被店员劝阻后将泡菜全部打翻,并称门店虚假宣传,扬言要投诉。
据了解,该火锅店处于试营业状态,商家在开业宣传中称,店内十款泡菜全部免费无限供应,且可以打包。
“但她那个打包就全部给我们倒完了,一共十钵,我们准备十种泡菜,每种大概就一二十斤,她那个主要是太夸张了”
火锅店店主常先生说道,
“然后我们服务员就上去劝解她,因为倒完了后面的顾客几乎没有了。”
双方发生争执后,顾客便怒而打翻了泡菜坛。事后火锅店店主表示:
“这倒没事儿,人难免会有情绪,我们暂时还没有接到投诉好像。主要是我觉得要珍惜粮食,浪费这个事情不太好”。
对此,网友们看法不一。
有人认为,顾客的做法合理合规,只是不太道德而已。
@By大葱哥:店家活该,应该说明免费打包的量,否则客户要求全部打包走也是合理合法的,虽说不道德而已
@醉醒轩主:确实还有个公序良俗在里面,是可以打包,全部打走就有点过了
@理性的尼莫2020:活该,宣传的时候随便说?无限量供应?有没有脑子
也有人认为,免费的东西本来就是不能打包的。
@丑六盲:免费供应的品类在店免费无限吃可以,打包按量付费
@划个圈儿:真的在店里吃过免费无限量的东西,但是你打包带走是几个意思?还好你没去自助海鲜火锅,不然你不得花一百块钱把整个店搬走啊
@扑杀南瓜 :一般说免费供应都默认堂食吧,免费打包还有理了?
还有清醒的网友说,无论打包道不道德,砸场子就是不对的。
@12中的罗老师:拿东西无所谓,砸东西。。。我怀疑是故意来拆台的,查一查是不是黑恶势力。
@海布里的钟声-1900:“免费打包”,可以视为是一个赠与合同(的邀约),并未进行公证,也未实际交付,赠予对象也不是慈善机构等公益组织,赠予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故意打翻泡菜坛,构成侵权,损失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构成故意毁坏财物。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潇湘晨报、网友评论